各有关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根据全国社科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09]10号)和省社科规划办有关要求,省社科规划办将于近期开展国家社科基金和省级社科规划在研项目的年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各单位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在研项目;
2、各单位承担的省级社科规划在研项目。
二、检查内容
1、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包括研究计划的总体执行情况,各课题组研究工作进展情况,项目到期未能完成情况,未能完成的主要原因,今后采取的措施和确定的完成时间。
2、项目研究的阶段性成果情况。包括项目中期成果出版、发表、获奖及社会反响情况。对于特别优秀的阶段性成果,另写出2000字左右的推介材料报项目科。
3、项目重要事项变更情况。凡有变更项目负责人、改变项目名称、改变最终成果形式、研究内容有重大调整、变更项目管理单位、延期一年以上或多次延期,有变更或增补课题组成员、延期不超过一年等事项的变更的,均须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以及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或《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变更审批表》,按要求报批。所需各种表格请从全国社科规划办公室或江西社科规划办公室网下载。
4、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
依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严格项目经费的预算管理,检查是否有超范围、超标准开支项目经费等违规情况。提倡合理、节约使用经费,强调项目经费应围绕研究目的集中使用,着力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检查各单位贯彻执行经费管理办法的情况;经费报销(需检查项目经费开支的原始凭证);申请结项项目的经费审查;2009年度立项的国家项目经费预算等。
5、项目的鉴定结项情况。严格鉴定结项程序,把好项目成果质量关,努力提高优良率。
6、在研项目研究管理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加强管理的建议等。
三、检查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填写国家项目或省级项目《年度检查表》和《变更审批表》(A4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并做好汇报PPT(六分钟左右),请于10月23日前将纸质材料交项目科、电子版发赖运生办公系统。
2、省社科规划办将根据我校的具体情况作好安排,到我校召开项目负责人专题汇报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科技处
2009-10-16